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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市律师继续教育培训圆满完成
发布时间:2010年07月20日作者:荆门市律协
2008-4-7
2008年3月28日至30日,我市律师继续教育培训班在荆门市象山中学举行,全市150余名律师参加了这次继续教育培训。
律师继续教育培训是根据《律师法》的要求,进一步落实中央政法委部署的在政法系统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司法部《关于加强律师培训工作的意见》、以及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的具体措施,其目的就是通过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律师队伍政治、业务和职业道德素质,提高律师服务和谐社会的能力,促进律师事业又好又快发展。这次的集中教育培训,首次由市律师协会组织。培训内容包括《物权法》、《劳动合同法》、《律师法》及民事诉讼实务等律师执业的基本法律法规和操作技能,以及资深律师对从事律师执业以来的感知感悟和感言,同时对律师队伍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剖析,提出了整改意见。
为了搞好集中教育培训工作,市律师协会事先 对教育培训的内容、时间安排及授课人员等征求了意见,培训动员会上强调了培训纪律,确保了教育培训的圆满完成。这次教育培训,各律师事务所高度重视,主任全程参与,发挥了示范带头作用,并积极组织所属律师参加培训,如喜祥致运律师事务所主任28号在上海开庭结束后,随即乘飞机赶回参加培训;广大律师态度端正,
 
大多数律师遵守培训纪律,做到特殊情况事先请假,有的同志为了培训,从外地及时赶回;培训期间,认真听讲,并做好听课笔记。同时,这次培训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少数律师思想认识不足,对继续教育培训抱无所谓的态度,无故不参加继续教育培训;二是部分律师纪律要求不严,不履行请假手续,上课期间存在迟到早退和“开小会”的现象;三是通过参加教育培训的情况也折射出律师事务所在管理方面还存在薄弱环节。
针对存在的的问题,市律师协会要求 各律师事务所要认真分析原因,加强所内人员的教育管理,培养律师队伍良好的纪律作风,展示律师行业的整体素质。